高考的第一天,一位考生刚考完上午的考试,中午就把准考证和身份证给弄丢了,辛亏被交警拾到,及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送到了考生手里。
6月7日中午14时18分,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队员马荣博、戚杰在鲁甸县第一中学路口执勤时发现路上有一张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马荣博捡起准考证一看,是我县高考学生陈某雪丢失的。考虑到距离高考考试还剩30分钟,马荣博立即向副大队罗辉进行了汇报。立即安排办公室人员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立即展开查询,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该考生。经核实身份后将准考证物归原主,拿到失而复得的准考证,陈某雪的激动不已,连声向执勤人员致谢。
“我真的很感谢交警叔叔帮我捡到了准考证,一定不会再这么马虎了,再次感谢你们!”拿到失而复得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这时执勤队员戚杰激动地说。“希望你考试顺利!”考生顺利进入考场,执勤队员又回到了岗位上工作。
鲁甸交警温馨提示:准考证是考生进入考场的通行证,每年高考前时有遗失准考证的事件发生,广大考生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群众如捡到身份证、准考证等考生证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交给民警或按照准考证信息交到考点,以免影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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