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9日,鲁甸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鲁甸县2022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鲁政办发〔2022〕28号)。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和依据
为科学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昭通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鲁甸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处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有九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恢复与重建、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和附则及7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险情和灾害分级、分级应对及响应、风险趋势评价等内容。
《预案》适用于全市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以及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按照险情危害程度和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等分为特别重大险情(特大型)、重大险情(大型)、较大险情(中型)、一般险情(小型)四个等级。一般险情(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处置;较大险情(中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处置;重大险情(大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由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的指挥协调下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包括设立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发生较大险情(中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技术、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交通运输保障、基础设施保障、调查评估、社会治安和新闻宣传10个工作组,并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统筹协调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达到重大险情(大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先期开展处置工作,待省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市应急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按照省级现场指挥部调度指挥,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预警。包括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值班值守和预报预警机制等措施,提高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第四章,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判定和启动应急响应等内容。
发生较大险情(中型)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或有人员死亡、失踪的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事发地县(区)政府和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应在事发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无人员死亡、失踪的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发地县(区)应在接报后 24 小时内将灾情及其处置情况向上报告。
根据市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判定条件,市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其中,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
市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由启动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监测预警、被困人员搜救、危险群众转移、灾情研判报告、灾区交通管制、医疗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新闻宣传报道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事发地县(区)、乡镇政府承担先期处置工作。
第五章,灾后恢复与重建。包括灾害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内容。
第六章,保障措施。包括险情灾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抢险救援队伍组建、物资机械装备和资金保障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保证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章,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与修订、宣传培训与演练等方面内容。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
第九章,附则。包括地质灾害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预案包含7个附件,分别为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讯联络表、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重点单位通讯联络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名单、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启动(或终止)市级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